德州扑克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征集2022年大数据与软件产业 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16:49:39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宁党办〔2020〕8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8号)、《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宁工信规发〔2021〕9号)要求,为促进德州扑克 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22年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
1.枢纽节点和交换中心建设方向。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和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开展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监管平台、绿色数据中心能源统筹服务平台、算力资源集成调度平台、大数据交易中心、数据和软件安全保障云平台建设试点示范。
2.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围绕电子信息延链补链强链,智能终端业壮大,人才培养,新动能培育,开展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地图、电子信息产业网络学院、信创产业生态云平台、嵌入式系统软件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试点示范。
3.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围绕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业结构、绿色、技术和智能改造,开展智慧园区云平台、工业大数中心、工业软件(APP)关键技术资源平台建设试点示范。
4.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方向。围绕大数据应用和算力提升,打造国家“东数西算”示范基地,开展行业云、行业大脑、数据共享及开放平台、大数据关键技术资源平台建设试点示范。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提升营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加大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信心。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区内)注册的信息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近三年连续亏损情况,没有“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宁夏)”有效失信记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zwfwsso.miit.gov.cn/sso) 注册并按照要求报送数据。自治区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梯队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补助项目。2021年1月1日-2022年3月30日开发建设,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完成投资50%以上的项目;具有较好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培养出专业技术团队;具有良好示范引领和产业带动作用。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一个试点示范项目。
2.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或3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第四条软件企业条件。
三、支持方式
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支持项目按照投资金额给予资金补助,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支持项目按照营业收入规模给予资金奖补。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宁夏大数据和软件行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nxdsj.smenx.com.cn),自愿如实填写申报书,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半年已经填报的2022年大数据与软件储备项目继续有效,无需再次填报。
(二)请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能组织辖区信息技术企业积极申报,12月7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出具推荐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评审和察看相关组织工作。
(三)德州扑克 会同财政厅,组织征信查询和专家评审,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察看,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投资额、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联系人:姜涛、王有平、乔秀山、赵晓毅
电话:18009511930、6363942、6363654、5069428
附件:1.宁夏大数据与软件产业项目申报书封皮
2.宁夏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3.宁夏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4.宁夏大数据与软件产业项目汇总表
德州扑克
德州扑克 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宁夏大数据与软件产业项目申报书
(2022年)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德州扑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填 表 须 知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除另有说明外,申报表中栏目不得空缺。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请在附件中进行补充。
三、申报主体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四、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胶装,加盖骑缝章,并将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交由推荐单位。
五、除表格以外,其他填报格式要求:1.A4幅面编辑。2.正文字体3号仿宋,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单位在参评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参保职工人数 | |||||||||
法人 | 手机 | |||||||||
申报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
职务 | 传真 | |||||||||
邮箱 | ||||||||||
相关荣誉 (提供证明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市级年份:年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市级年份:年 其他市级以上荣誉自行添加: | |||||||||
研发能力 (提供证明 材料) | (获得的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 |||||||||
预计主2021年营业务收入(万元) | 预计2021年研发投入(万元) | |||||||||
1-10月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0月研发投入 (万元) | |||||||||
1-10月软件业务收入(万元) | 研发人员 规模 | |||||||||
申报单位简介 |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基本情况) | ||||||||||
二、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
示范项目名称 |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
示范项目领域 | 枢纽节点和交换中心建设□、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数字经济发展□、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 | |||||||||
示范项目概述 | ||||||||||
申报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承担方资质与能力
(申报主体资质、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注册用户规模、技术基础、孵化能力、技术成果转化等)
(2)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建设方案、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实力
(4)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情况
(5)项目实施的创新性
(6)项目的可推广性
2.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
(2)项目实施情况
(已开展工作情况,如申报多个示范项目领域,需分领域综合描述;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计划如何解决)
3.下一步实施计划
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3.申报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021年1-10月)材料;
(3个主要项目合同和票据等)
4.申报项目投资情况
(已经完成投资明细等)
5.项目推广效果证明材料。
附件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补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国籍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外资比例 | % | |||
上市情况 | □上交所 □深交所 □新三(上市时间:) □尚未上市 | |||||||
企业现有职工人数(参保职工数) | 人 |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数 | 人 | 研发人员数 | 人 | |||
高新企业 | □是(年月认定) □否 其他: | |||||||
创新能力 | 软件著作权数量 | |||||||
其他知识产权 | ||||||||
主要经济指标(预计2021年) | ||||||||
企业收入总额(万元) | 研发投入(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中国境内研发收入(万元) | |||||||
软件业务收入(万元) | 纳税总额(万元) | |||||||
申报企业简介 | ||||||||
申报单位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
推荐部门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补项目附件
1.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2022年3月30日前提供);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三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2022年3月30日前提供)。
附件4
宁夏大数据与软件产业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100字以内内) | 投资金额(万元) | 联系人 | 手机 |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推荐表格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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